学生异地就医
办理条件:
1、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居住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
2、无需提前办理,如需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可于出院前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所在学校出具的休假休学证明、户籍信息、父母现居住地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原件。
异地转诊
办理条件:
1、由市内1家三级综合(甲等)或相关专科医院确诊需异地转诊。
2、可直接在广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后因病情需要继续在异地进行后续住院治疗或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备案地其他统筹区异地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4、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