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指南2021(2)

2021-09-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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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军籍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定的《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书》;

  5.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领取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人签写的《异地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承诺书》和身份证原件;

  6.外地医保转入人员还需提供: ①2010年7月1日之前异地医保转入的,需提供当时办理转入业务的医保转移表; ②异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前存在符合国家、福建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如无法确定异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时间,需提供异地社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当地医保实施时间证明。 ③医保退休不足年限补缴时若存在转移手续未办结,需在医保转移办理完结后15个工作日内至前台办理医保补缴手续。

  三、办理流程

  (一)在线申报

  入口:“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点此进入)

  操作步骤:①登录;②点击首页下方“服务”菜单栏;③选择“我要医保”栏目下的“医保退休办理”

  (二)线下窗口办理

  1.收件

  办理人:窗口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

  办理结果:初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条件的收件经办,缴费年限不足的开具补缴单;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件。

  2.受理

  办理人:窗口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

  办理结果:初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条件的收件经办,缴费年限不足的开具补缴单;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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