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险报销条件 怎么报销?(3)

2021-09-1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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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人员:

  补充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所持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入机查询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情况→查询基本医疗是否与医院结清费用→结算人员进入中心手工报销窗口进行费用结算→打印拨付费用确认单→专人复核并签字→根据拨付金额大小按权限审批→本人签字确认→拨付金额由银行自动结转到个人存折(卡)上。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在本市的参保人员:

  补充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后→结算人员入机查询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情况→交审核处审核→专人将出具审核结果的资料登记后→结算人员进入中心报销登记窗口→进行中心报销结算→参保人员打印拨付费用确认单→专人复核并签字→本人签字确认→根据拨付金额大小按权限审批→与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参保人员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到经办机构办理。

  费用:

  不收费。

  注意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的,个人除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

  常见问答

  医疗补充险报销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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