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3)

2021-03-1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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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二连市、满州里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实行旗县级统筹。

  第十四条 自治区和盟市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年度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其30%上解调剂使用,失业保险调剂金由盟市集中三分之二,自治区集中三分之一。实行全市统筹的设区的市,失业保险调剂金按其年度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上解自治区。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盟市和自治区予以调剂。调剂后仍不敷使用时,由统筹地区财政补贴。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待业保险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以上我们可以知道,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挂钩,国家针对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同,相应的待遇也会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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