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职工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我国法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我国法规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我国法规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我国法规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金如何计算?
城多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发放标准如下: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市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居保基础养老金为传人每月490元;参保人缴费十五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