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红斑狼疮症、尿毒症期、血液透析、白血病、脑出血和脑梗塞并发后遗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股骨头坏死症、传染性肝病、肝硬化、精神类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硬化、戈谢病、特发性肺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干燥综合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肺泡蛋白沉积症、重症肌无力、肺动脉高压、布氏杆菌病、视神经脊髓炎。
鄂尔多斯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新规
①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区外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报销比例: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4%;区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6%;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4%;区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6%。
支付限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3万元(住院、特殊慢性病合并计算)。
②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区外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报销比例: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6%;区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8%;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6%;区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8%。
支付限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3万元(住院、特殊慢性病合并计算)。
鄂尔多斯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新规
①普通门诊
超过门诊统筹新规最高支付限额的有关法规门诊医疗费用,可由大额医疗保险按法规予以报销。
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封顶线为10000元。
②住院、门诊特殊病
一个年度内,有关法规医疗费用(住院、门诊特殊病)超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予以报销,市内报销95%,市外报销80%,年度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以上就是鄂尔多斯职工医保报销新规2025年的全部内容,社保问题就上新社通,欢迎关注新社通解锁更多社保专业资讯及社保实用小工具!
医保
医保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报销
居民医保报销
居民医保报销
合肥医保
淄博居民医保
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报销
医保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