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跨省医保异地如何结算?
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朋友,如果在外省异地发生了住院治疗费用,那这笔费用该如何报销?报销的流程和要求又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是长期在异地居住的西安居民已经在参保地备案的,如发生跨省异地住院就医费,则可直接结算;
另外一个是没有在参保地进行过备案,但却发生了跨省异地住院就医费。
如何在参保地进行备案便于我们费用报销呢?
为方便西安城乡参保居民实现在哪看病就在哪报销,凡参加西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可以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西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须知:
1、范围对象
1.1、 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1.1.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参保居民;
1.1.2、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2、备案资料
2.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社会保障卡、居住证复印件。
对于暂未取得居住地“居住证”的人员,需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一是长期异地随子女居住或异地购房(租房)长期居住的人员,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二是长期务工人员,提供就医地工作的“单位证明”或“原参保地证明”。
2.2、异地转诊人员:社会保障卡、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